媽媽指責做錯功課 小二男生委屈報警

做功課做到報警,印象中香港好似未出現過,但唔好嘗試,家長有可能會以濫用警力而被檢控(根據香港法例第 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1(2)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及監禁6個月),所以不要以身試法。

講番正題,事件發生係國內,小二學生因一條數學題與媽媽發生爭執,他堅持自己沒有做錯題目,而媽媽卻堅持要他更改,因此報警求助(邊個報警就無從稽考)。警員最後現場解題,結果證實男童的答案是正確的,男童媽媽最後向兒子道歉,事情就這樣告一段落。

媽媽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以身作則,值得一讚!不過都要提醒家長們,要避免分數至上,切勿直接指責他們,指責力度愈大,反抗力度愈大。糾正錯誤是重要,更重要是讓他們避免重覆犯錯,如何從中學習。其實教學多年的我也面對過同樣的情況,學生的確會有好多理由唔去改正,如指出功課係學校老師教,認為答案唔會錯等等… 而作為導師的我會指出他們功課上錯誤的地方,引導他們找出題解。他們可能堅持己見,不肯改正,那時不需要跟他們爭論,讓老師改正後便知誰對錯,到時再教都未遲。這樣有兩個好處:一是避免與小朋友正面衝突,影響親子關係、二是讓子女「服」,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親愛的家長們,錯誤於小朋友成長過程中必經階段,教育子女需要時間和耐性,慢慢黎喇。同埋,無咩事唔好亂驚動警方。如有需要,就盡快搵專業人士幫手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