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文科(中四至中六)優化措施

中國語文科(中四至中六)

優化措施

  1. 引言

高中中國語文科的優化措施着重課程的規劃和實施,為學校提供更大的靈活性, 以滿足學生的不同學習需求。優化措施並不影響中國語文科的課程宗旨、理念和 架構,而是讓課程及評估更聚焦和深化。在精簡課程及評估後,本科最多可釋放 約 50 小時的課時。

是次優化措施既有關於精簡的地方,亦有加強的部分,希望學生通過語文學習, 更有效地培養語文素養,為學習各門學問奠定良好的語文基礎。與此同時,希望 可以適當地回應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建議,加強課程內中國文學和文言經典的 學習,以及長遠考慮非華語學生的學習需要。

  1. 理念

語文是生活中最主要的傳意和溝通工具,中國語文科的學習內容包括閱讀、寫 作、聆聽、說話、文學、中華文化、品德情意、思維、語文自學九個學習範疇。 各個範疇緊密扣連、相輔相成,在日常學與教中,要文道並重,學生在語文學習 上才會得到均衡而全面的發展。

閱讀是語文學習的根本,中國語文課程一向透過範文輸入語文養份,鼓勵適量背 誦,以豐富語文積澱。汲取優秀作品的精華,能有助提高語文能力,拓展視野和 胸襟。有豐富的積累,在表達時才能準確、流暢、得體,言之有物。教師除了在 課堂上引導學生閱讀不同的文本,亦宜於課堂內外安排多元的閱讀活動,以增加 閱讀趣味,豐富閱讀體會。

評估是蒐集學生學習成果顯證的有效工具,既可判斷學生的學習表現,又可改善 學與教,在學、教、評的循環中不可或缺。高中課程的評估分公開評核1及校內 評估兩部分。相對而言,校內評估較着重進展性評估,而公開評核則較側重總結 性評估。然而公開評核有其限制,難以考核課程內所有元素,故此,在日常學與 教之中,教師須均衡地培養學生的讀、寫、聽、說能力,適時回饋,使學生的語 文能力得到全面發展。

優化措施將說話能力的評估融入在校本評核「閱讀匯報」內,並佔一定分數。學 生在熟悉的環境中進行考核,較少受外界因素影響,在教師的指導和充足的準備 下,不同能力的學生,相信都能發揮得更好。同時,不論公開考試是否設獨立卷 別,教師亦會因應學生的能力和學習需要,靈活安排不同類型的說話活動,如個 人匯報、朗讀、小組討論、辯論,透過活動和回饋,幫助學生從不同方面培養聆 聽和說話的能力。

  1. 課程

高中課程融合必修和選修部分,以釋放課時,為學校提供更大彈性和空間。教師 可建基於已有的條件和優勢,以及過去的經驗,靈活地組織單元,例如善用選修 單元部分學習材料,加強課程內文學文化或綜合讀寫聽說的學習,又或與校本評 核閱讀匯報結合;教師亦可將相關的元素融入其他學習單元內,讓學生選讀經典 名篇,或觀看由名篇改編的影視作品片段,增加學習趣味。

此外,在中小學各學習階段提供「建議篇章」,以進一步提升學生的閱讀能力, 豐富語文積澱。教師可按學校情況,把「建議篇章」融入課程,例如設文言經典 單元、配合單元主題加入篇章,或作為單元後的延伸閱讀篇章。「建議篇章」只 是學習內容的一部分,教師仍須因應學生的興趣、能力和學習需要,選用其他文 言及語體學習材料,幫助學生提升語文能力和語文素養。高中建議篇章的篇目將 附於更新的課程及評估指引內。

  1. 公開評核

高中中國語文科的公開評核包括公開考試及校本評核兩部分,概述如下:

部分

 

內容

 

比重

 

評核形式

 

考試時間

 

公開考試

 

卷一 閱讀能力

卷二 寫作能力

 

40%

45%

 

筆試

筆試

 

1 小時 30 分鐘

2 小時 15 分鐘

 

校本評核

 

閱讀匯報: 一次文字報告 一次口頭匯報

 

15%

 

各呈交 1 個分數,合共呈交 2 個分數

 

公開考試

試卷形式

公開考試包括兩卷,全屬必考,合共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八十五。

試卷一 閱讀能力

  •  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為一小時三十分鐘。
  •  本卷主要考核考生的閱讀能力,包括理解、分析、感受、鑑賞、運用不同 策略等能力。
  •  試卷分甲、乙兩部分。甲部考核指定的文言經典學習材料,佔全卷百分之 三十;乙部擷取若干課外篇章設問,文白兼備,佔全卷百分之七十。全部 試題均須作答。
  •  設題方式包括問答、選擇、填表、填充等。

試卷二 寫作能力

  •  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四十五,考試時間為兩小時十五分鐘。
  •  本卷主要考核考生理解、組織、構思、表達、創作等能力。
  •  試卷分甲、乙兩部分。甲部考核實用寫作,佔全卷百分之三十;乙部命題 寫作,佔全卷百分之七十。
  •  試卷甲部設若干閱讀材料,供考生整理並加以發揮,完成一項寫作任務, 設字數上限。乙部設題方式或命題,或指定情境,並提供選擇,要求考生 寫作長文一篇,或短文二至三篇,字數視題目要求而定。

校本評核

所有學校考生必須參加校本評核,佔全科總分百分之十五。

評核內容

閱讀匯報

  •  呈交兩個分數,包括一次文字報告及一次口頭匯報。
  •  考生須妥善保存有關課業,以供查核,直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為 止。
  •  自修生無須參加校本評核。他們本科的成績全部以公開考試成績計算。
  •  有關校本評核的詳細要求、規則、評核準則和指引等,將刊於香港考試及

評核局編訂的香港中學文憑中國語文科校本評核手冊之內。

《 資料來源:教育局 》